大草巷杨氏住宅
清代民居。建筑坐北朝南,前后五进,依次为门房、仪门披房、厅房及住宅两进,皆硬山顶,建筑面积337平方米。仪门为磨砖门楼,厅房面阔三间,前有柏木卷棚,上雕鲤鱼图案;第三、第四进均面阔三间。据房契记载,建于清同治年间,后杨幼亭(杨佑)购置居住。杨曾任清廷五品官,民国初年任省属硝磺局局长,负责江苏、上海地区民用-专营。延伸阅读:·扬州市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
诸姓盐商住宅现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,位于市区国庆北路342-346号。建于清代,为盐商
谢馥春旧址清代,占地7000余平方米,建筑面积413平方米。西部有两路住宅,分别为前
盐宗庙现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,位于市区康山街20号。清同治十二年(1873年)奉旨而建
位于宝塔路16号,省级文保单位。寺因文峰塔而名。该塔建造于明万历十年(1582),清
藏经院位于宛虹坊53号,始建于明万历年间,清代重新,院门朝南,山门殿三间,内供弥勒佛